國際書號(ISBN)
● 序言
國際標準書號「下簡稱書號」系統(tǒng),于一九六七年設立。香港則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統(tǒng)。書號的用途,可以快捷、有效地識別書籍的出版地、出版社、書名、版本及裝訂方法。出版社、書商及圖書館普遍都使用此系統(tǒng),作為處理書籍訂單及盤點存貨之用。
●申請條件
· 需先成立香港有限公司(若無)
· 提供該香港公司的注冊證書及商業(yè)登記證復印件
· 提供申請刊物的封面和目錄
· 提供刊物的中、英文名稱及漢語拼音;
· 創(chuàng)刊號日期、刊物的編緝、主編
· 刊期(如月刊、半月刊等)
· 刊物定價
●組成
由十個數(shù)碼組成長短不一的四部份,分別是:
-- 國別語種識別代號:用以識別出版社所屬的國家、語文、地域等。香港的代號是「962」。
-- 出版社識別代號:識別某一出版社。
-- 書名版別代號:由出版社自行為新出版的書種或版本編配。
-- 稽核數(shù)碼:用以核對書號是否正確。
每部份由連字號或空位分隔。
● 例子
ISBN 962 - 215 -001 - 2 或 ISBN 962 215 001 2
● 計算方法
將前九個數(shù)碼順序乘以 10、9、8、7、6、5、4、3、2
將各乘積相加,求出總和
將總和加以0至10范圍內(nèi)其中一數(shù)使能被11整除,所加數(shù)字即為稽核數(shù)碼,當稽核數(shù)碼為10時以「X」代替。
國別語種 |
出版社 |
書名 |
稽核數(shù)碼 |
稽核數(shù)碼 |
稽核數(shù)碼 |
版別代號 |
|
9 6 2 |
2 1 5 |
0 0 1 |
|
×10 9 8 |
7 6 5 |
4 3 2 |
|
90 + 54 + 16 |
+14 + 6 +25 |
+ 0 + 0 + 2 |
|
總和是 207,須加上「2」,方可被11整除。所以稽核數(shù)碼是「2」,而有效的書號是:962-215-001-2
ISBN的印刷位置
ISBN應印制在圖書封底(或護封)右下腳和圖書在版編目數(shù)據(jù)中,其他介質(zhì)出版物應印制在顯著位置上。
國際書號應用范圍
國際書號應用范圍
√適用的印刷品及物料
● 書本、小冊子
● 縮微復制品
● 教育電視或電影
● 混合媒介刊物
● 微型電腦軟件(請參閱、《國際標準書號評論雜志》的指引)
● 地圖
● 點字刊物
● 電子刊物
×不適用的印刷品及物料
● 日志、年歷
● 廣告
● 報紙、期刊
● 無書名頁及內(nèi)頁之美術(shù)圖片
● 美術(shù)折卡
● 純音樂錄音
香港國際書刊號
申請國際標準書號:即ISBN,于一九六七年成立,香港在一九七六年引入此系統(tǒng)。
國際書號可以快捷、有效的識別書籍的出版地、出版社、書名、版本及裝訂方法。出版社、書商及圖書館普遍都使用些系統(tǒng), 作為處理書籍訂單及盤點存貨之用。
由十個數(shù)碼級成長短不一的四個部分。分別是:
(1)國別、語種、識別代碼:用此識別出版社所屬的國際、語言、地域等,香港的代碼為[962]
(2)出版社識別代碼:識別某一出版社
(3)書名識別代碼:由出版社自行為新出版的書種或版本編配
(4)稽核數(shù)碼:用以核對書號是否正確。
例:ISBN 962-215-001-2
條碼:

申請香港刊號:以香港媒體或出版機構(gòu)名義申請
批復刊號例如:NR4815/13/02(HK)
刊號/類別/年份
申請時間:20-25個工作日
申請香港國際書刊號相關(guān)費用
申請香港國際書刊號申請的全程注冊費用為HKD3800。
ISSN與ISBN的區(qū)別
ISBN為是國際標準書號的意思。ISSN是國際標準刊號的意思。有了這兩個編號,說明我們的書刊已經(jīng)達到國際水準,并且表示在ISBN和ISSN國際機構(gòu)里已經(jīng)得到注冊。ISBN和ISSN的根本區(qū)別在于:前者是發(fā)給書籍出版商,后者是發(fā)給刊物出版商。
香港刊物發(fā)行注冊
任何出版商,如果說要在香港發(fā)行書刊,必須進行書刊注冊,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:
一、請在每期報紙/期刊(包括任何副刊)出版日期起計兩日內(nèi),將該刊物一份交付報刊注冊組,該份刊物須由承印人或出版人簽署,并須戴有簽署人的全名及地址。
二、承印人的姓名及地址應登載開該本地報刊的頭版或最后一版。
三、注冊詳情如有任何更改,應在7日內(nèi)以指定的表格向報刊注冊主任呈報。更改登記冊內(nèi)注冊詳情的收費為HKD583元。
四、刊物注冊年費為HKD785元。注冊有效期為一年,由注冊日期起計。注冊期滿后須續(xù)期,注冊續(xù)期年費為HKD785元。
五、如任何本地報刊停刊連續(xù)為期多于6個月,該本地報刊 的注冊須當作已經(jīng)失效。
香港書籍注冊
不論書籍或刊物有沒有申請國際標準書號或期刊號,凡在本港印刷、制作或出版的書籍,每本須送交五套予書籍注冊組安排保存。
1、任何新書刊的出版人,須于該書刊在香港出版、印刷、制作或以其它方式制成后1個月內(nèi),將該書刊5本連同附屬該書刊的所有地圖、圖片或其它刻印,免費送交書刊注冊組登記。
2、任何人違反《書刊注冊條例》,即屬犯罪,一經(jīng)定罪,可處罰款$2,000。
自2000年1月1日起,書籍注冊組轉(zhuǎn)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香港公共圖書館管理。該組的主要工作包括:1)執(zhí)行《書刊注冊條例》(香港法律第142章)的規(guī)定,凡在本港印刷、制作或出版的書籍,每本須送交五套予書籍注冊組安排保存。2)處理國際標準書號系統(tǒng)的行政工作,并向出版商及書商推介該系統(tǒng)。3)向國際標準書號總代理提供本地出版商的資料,供編訂《出版商國際標準書號名冊》用。
申請出版社說明
-在香港您擁有書刊出版的自由:您可以在香港申請成立出版社并準備出版發(fā)行書籍與刊物;
-在香港可以申請出版社名稱如:XXX國際出版社、國際XX出版社、香港XX出版社、XXX香港出版社;
-在香港申請出版社須提供資料:你須提供香港有限公司,在有限公司旗下申請出版社(屬無限分行機構(gòu))
在香港注冊發(fā)行刊物時您必須提供以下資料
1、填寫申請表
2、董事證明
3、公司注冊證書和商業(yè)登記證副本
4、出版人、編輯、承印人/商的身份證復印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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